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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拉罐、饮料瓶、塑料袋、纸巾、烟头、果皮……这些原本该扔在垃圾桶,但一些驾驶人、乘车人在行车途中却把道路变成了“垃圾桶”,致使城市环境受到污染,他人的出行安全受到威胁。今天(9月8日),记者从南京江宁交警获悉,他们刚处理了一起三车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。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,竟然是行驶在最前方的车中,有人从车窗往外抛饮料瓶。
据当事人邱先生描述,当时是下午5点多,他驾驶着一辆SUV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文靖路天印大道路口,即将进入路口依次交替缓慢通行。邱先生的车辆在第二股车道,突然右侧第三股车道内,一辆轿车从车窗飞出来一个饮料瓶,不偏不倚砸在了邱先生车的前挡风玻璃上。面对突然从天而降的“不明物体”,受到惊吓的邱先生下意识地踩了一脚刹车。紧接着传来“咚咚”两声,三车相撞,幸好当时车速都不是很快,才没有酿成大祸。
邱先生立即报警,随后下车找第三股车道前车司机理论,前车司机竟对自己车窗内抛物造成了交通事故毫不知情。经现场核实,饮料瓶是坐在后座上一个小男孩丢的。
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: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,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: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洒物品。随后,民警将三辆车车主带回中队做进一步处理。
交警提醒,车窗抛物不但污染环境、影响市容市貌,也极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。广大驾驶人开车上路时要携带好垃圾袋或废品箱,对垃圾、废物进行暂时收容,停车后找到垃圾桶再统一进行清理。同时,广大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,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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